为进一步深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精准遴选品学兼优的学生,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与育人功能。我院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在D308会议室召开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学院执行院长、党委书记拓梅梅,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葛林艳,办公室主任王华东,教学秘书汪潇,各系系主任,辅导员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全程参与评审工作。

会议伊始,葛林艳老师首先传达了学校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最新文件精神,详细解读了《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本次评审需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核心原则。她重点强调,国家励志奖学金作为资助育人的重要载体,需兼顾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精准性与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性,候选人须满足“热爱祖国、品德优良、成绩优秀、生活俭朴”等基本条件,且学年成绩优异、无任何纪律处分。同时,她对前期班级民主评议、材料初审等环节的工作进展进行说明,指出各班级已按照评议流程完成前期准备,本专科共推选出符合条件学生91名。
在评审环节,各评审委员依次查看候选人在学业成绩、科研创新、社会实践以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经评议,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91名拟获奖学生名单,后续将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最后,拓院长提出要求:一是规范流程闭环,公示期内要畅通投诉电话与意见箱,对异议申请做到及时受理与答复;二是强化榜样引领,通过优秀事迹分享会、公众号专题报道等形式,传播受助学生“励志笃学”的成长故事;三是深化育人实效,后续需为受助学生定制学业发展计划,将感恩教育、诚信教育融入日常管理,引导学生将资助关爱转化为服务教育事业的动力。
此次评审会的召开,不仅完成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遴选工作,更彰显了教育学院 “扶困与扶志并重、资助与育人结合” 的工作理念。下一步,学院将持续优化资助工作机制,精准对接学生需求,让国家政策红利真正成为培育新时代教育人才的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