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学名师、教学骨干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2018年度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范围、条件等相关内容参照《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附件1)执行;教学骨干的评选条件为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其他条件参照《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程序
1.学院(部)初选阶段
各学院(部)根据《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评选出候选人,候选人填写《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评审表》(附件2)、《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学骨干奖候选人推荐评审表》(附件3)。
2.学校评审阶段
根据各学院(部)上报材料,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深入课堂听课,了解候选人实际授课情况。
3.公示评选结果
4. 公布评选结果。
三、申报限额
各教学单位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专职教师人数的10%。
四、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候选人推荐评审表(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
2.候选人支撑材料及目录一份。
(二)申报方式
请各院(部)于2018年6月15日(星期五 )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再受理;
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3522790245/qq.com
联系人及电话:郭莹莹、谈仁娟 38116039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程序。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本部门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上报材料必须完整。候选者支撑材料包括:目录、学历证明、职称证明、获奖证明、教改项目、科研项目、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不超过3篇)等材料的复印件。
六、省级教学名师推荐
学校从本届校级教学名师中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教务处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