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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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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07-29
阅读:

各教学单位:

为总结近年来我校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9年教学成果奖涵盖全校本科教育。

二、奖项设置      

2019年教学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三、申报名额分配

服装学院2项、艺术设计学院2项、经济管理学院2项、信息工程学院2项、教育学院1项、铁路交通学院1项、城市建设学院1项、健康管理学院1项、基础部1项、思政部1项、体育部1项。

四、评审原则

1.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2.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的原则。兼顾不同学科、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

3.向教学一线导向的原则。优先奖励长期在一线从事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4.优先考虑培养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符合陕西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需求高素质人才的教学成果。

五、评审组织

成立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进行评审,提出获奖名单与奖励等级建议,报学校审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由评审委员会裁定。

六、工作要求

1.扶持优秀团队。项目主持人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避免“小马拉大车”现象,避免将没有从事实际教学研究实践工作的管理者作为主持人,团队成员须为实际从事教学研究与实践且有具体贡献的老师。团队内部分工明确、研究方向稳定,符合每个人的专业特点和所从事的工作,避免“搭顺车”现象。

2.科学凝练成果。教学成果凝练应注意以下方面:挖掘内涵,准确掌握教学成果定义,提炼解决教学问题的理念,方法,举措和应用中的亮点,锤炼语言表达出新意,形成可借鉴的新模式;拓展外延,注重校内外推广应用,组织承办与本成果有关的研讨会,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研究的成果等;查漏补缺,补全成果应具备的各个部分,丰富细节。强化应用性,与人才培养质量密切关联,避免“空对空”。所有选题,都要抓好校内实践试点,并提供可信、有说服力的事实佐证教学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已取得满意成果。

七、申报材料

1.《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及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各一式一份,同时上交电子版。

2.申请书填报参考“《陕西省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

3.教学成果如为教材,还须提交样书(一式1本或1套)。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一式1份)。

4.2019年9月15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送教学研究科。

5.其他支撑材料做好准备,随时供评审专家调阅。

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Microsoft Word 文档 (2).doc

申请书填报说明.doc

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