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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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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兄弟院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30号)和《关于陕西省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师培〔2017〕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培训点2017年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通过咸阳师范学院培训点上报省师资培训中心的参训人员。

二、培训专家的选拔推荐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我培训点对相关学院推荐的岗前培训专家名单进行了审查,经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拟由李峰教授承担《高等教育学》、李玲副教授承担《教育心理学》、梁鹏教授承担《教师职业道德》和徐建昌副教授承担《教育政策法规》的教学任务。

三、培训内容与时间

2017年岗前培训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四门课程,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省教育厅和省师资培训中心部署,2017年岗前培训时间统一安排在周五、周六上午进行。结合我培训点工作实际,本次培训具体时间为10月27日、28日、11月3日、4日、17日、18日、24日、25日,课程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培训地点

咸阳师范学院1号教学楼714和725多媒体教室。

乘车路线:乘20路公交车到达师院终点站下车,或15、副13、28路等公交车到达师院下车。

五、班级安排:根据人数情况对培训点学院进行分班,分班情况见附件2。

六、培训考核

根据省教育厅、省师资培训中心相关文件要求,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继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平时考核成绩由培训点与培训学员所在学校联合评定,在集中培训期间,凡缺勤2次以上者为考核不合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