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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校第三届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
2017-12-06
阅读:

各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三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40号)精神,决定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3月15日举办我校第三届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和对象

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均可参加。

二、比赛内容及要求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参赛教师自选一门课程,精心设计,充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录制成时长在5—15分钟的微课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鼓励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穿插运用微课作品,丰富教学手段。微课视频和辅助材料的制作要求详见附件1。

三、比赛程序及时间

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为微课作品制作时间,2018年3月学校微课教学比赛评委会对进入决赛的作品进行评审,遴选我校本届微课教学比赛获奖作品。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五、获奖者奖励方式

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推荐参加陕西省第三届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复赛。

六、学校比赛名额分配

服装艺术学院4名,艺术工程学院4名,经济管理学院3名,信息工程学院3名,城建学院1名,医药工程学院1名,珠宝学院1名,教育学院1名,基础部1名,思政部1名,多报不限。

七、经费资助

学校对教学单位推荐参加比赛的每个微课作品提供600元制作经费。

八、其他事宜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作为提高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动员教师积极参赛,促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各教学单位要积极为教师参赛创造条件,对本单位推荐作品的内容质量审核把关。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报教务处。

(三)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数量限为1件。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学校享有网络传播权。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陕西省高校教师微课作品要求

附件2:陕西省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评审规则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2017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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